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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征集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有效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2〕225号)、《宁夏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企)发〔2012〕833号)要求,现面向全区征集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凡区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进行申报: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宁夏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或与大学、科研机构及其他省区各类机构合作,并将其科技成果在申报企业内转移转化的企业。 

  二、重点支持的项目 

  1、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实施的科技项目以及宁夏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2、优先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重点研发项目,东西部合作项目以及其他自治区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 

  3、对自有或引进的知识产权进行应用或转化的项目; 

  4、国家高新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企业或大学生、科技人员自带科技成果领办创办企业实施的科技项目。 

  三、申报方式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企业通过登录“宁夏科技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nxinfo.org.cn),在“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类”项下的“科技金融入库”模块填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征集表》(见附件),企业网上填报完成后提交至辖区科技局、有关单位进行审核,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于2019年7月10日完成对申报企业的审核。今后,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征集将常年受理、分批审核入库。 

  附件: 科技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征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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