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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

  为了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提高科普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开展科普活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助力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现将2020年自治区科普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奖补(限2019年新认定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支持2019年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改善科普基础条件,配套相应设施设备,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互动性、参与性强的科普活动,创新科技传播方式,加强科普交流,培养科普人才等,提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水平与服务能力。

  (二)特色科普活动。支持各市县(区)和有关单位围绕公众科普需求,聚焦公共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节能环保、自然生态等领域,结合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载体,开展各类专业知识讲座与技术咨询、科普展览、模拟体验、实践操作、竞赛等特色科普活动。注重运用创新技术和数字化手段进行展示,体现科普的现代化和互动性,让更多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和青少年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促进科普事业发展。

  (三)科技成果科普化。重点支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单位和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的完成单位,通过创作科普图书、科普微视频、科普动漫等科普作品和实物模型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推广科技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方法和主要技术突破等,应用新技术、新媒体手段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互动体验性强的科普展教品等,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

  (四)科普传播平台运营奖补。支持自治区级大众传媒(包括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围绕科技创新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成果等,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以前沿科技、全民健康、绿色环保、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禁毒防毒、破除迷信等为主题内容,创作通俗易懂的科普电视节目、微视频、微动漫等作品,进行系列展播和广泛传播,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面向全区开展科普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普资源、软硬件设施、人才队伍等基本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并具备依托本单位科普资源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重复申报、一题多报。

  4.项目的实施内容和预期目标应合理、明确,项目获得资助后实施内容和预期目标将作为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5.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分批立项,拟申请2020年首批立项的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普专项)”模块注册申报,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系统网址:https://gl.nxinfo.org.cn/lib/default.html。

  2.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推荐。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严格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自治区科技厅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结合实地考察择优立项。

  联 系 人:创新体系建设处  石虹媛

  联系电话:0951-5020998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951-501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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