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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20〕5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国家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面,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面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从提升产品服务供给、加快模式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工信部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三、报送方式

各级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经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4月22日前将包括《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推荐意见函在内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艳

联系电话:0951-6038452

邮    箱:nxjxwzy@163.com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13日


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量:5678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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