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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驱动系统效率助力美国节能

        1992年,美国电机能效调控措施问世,当时,电机标示牌上已显示能效数据。美国国会起草立法文件,列明了覆盖在内的产品的定义以及参照的试验方法和能效等级。从此,汽车行业进入了至今仍延续的联邦监管。
       2001年,汽车制造商创建了能效等级“达到率”,提高后的能效等级高于联邦要求的能效等级。2010年,这一新的能效等级列入第二轮调控范围,让市场选择更加节能的电机,如子类型1和子类型2电机。这些类别的电机约占每年电机销售量的40%。
        2014年,第三轮调控措施发布,第三轮调控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始。第三轮调控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的多相电机,从1马力 (0.75 千瓦) 到 500 马力 (375 千瓦)的电机不等。经仔细斟酌的第三轮调控,扩大了覆盖的产品范围,同时特别关注了可能导致调控节能目标无法实现的预期外后果。 第二阶段则是创建标准,量化动力传动系统的节能效果。很明显,电机是动力传动系统中的关键部分,但是,在第二阶段能源节约方面,电机在能源损失中占比很小。在这一阶段,动力传动系统(PDS)包括电机、变频器和控制系统。另外,目前列为延伸产品的启动器、扭矩传递装置以及负荷装置(泵,风机,压缩机)也在考虑范围内。
        目前,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正努力创建各操作点产生的能耗损失标准,确定使用动力传动系统(含延伸产品)带来的节能效果。系统标准创建了8个点的能耗损失标准,可用于评估能源节约情况。
       详情阅读:http://www.iipnetwork.org.cn/US_Motor_Driven_System
       关键词:工业节能、能源管理体系、钢铁行业节能技术、水泥行业节能技术、 电机行业节能技术、能量系统优化、工业节能政策、能效融资、工业生产力研究所

来源:低碳工业网 阅读量:7171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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