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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民委员建议:支持龙头企业设立技术转移中心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上,企业应该站在最前方,企业应该是主体。这一观点由全国政协委员、奥克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他建议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集团设立企业技术转移中心。

谁是主体

一直以来,高校及科研机构都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名正言顺”的主体。随着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向前推进,全面促进科技创业转移转化的文件近年来密集产生。而这些文件在朱建民看来仍然普遍是以大学或科研机构为技术转移主体。

这些文件包括2016年国务院颁发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教育部和科技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印发的《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中科院印发的《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中思想有所解放,提出了“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但是,“在谁是技术转移主体方面,仍然模糊不清地停留在‘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的‘平推’阶段。”朱建民说。

深度融合

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论断,并明确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上升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在朱建民看来,由“相结合”到“深度融合”,不仅是程度上的提升,更是质的变革,从体制机制上为全面促进我国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明了改革方向,充分表明了中央对我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定位。

为此,朱建民建议,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技术转移转化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家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方案中,充分确立企业在我国技术转移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统筹扶持

朱建民希望统筹国家技术转移的各项扶持政策,全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企业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建设,解决好长期困扰我国技术转移转化接力中“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与瓶颈。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技术转移、技术合作、技术人才引进和开展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国产化。

他还提出设立《国家级企业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专项计划》,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集团设立企业技术转移中心。企业技术转移中心的功能定位是围绕企业的发展有效管理企业内部技术的流动,吸纳企业外部的科研机构包括院所、大学以及国外技术资源向企业的转移,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供给。

“企业技术转移中心的运行机制,是通过建立技术信息共享平台、技术合作研发平台、成果转化投融资平台和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提高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转化的效率和成功率,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朱建民说。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阅读量:880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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