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
委员会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 工业是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阵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引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为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工业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工业领域开展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按照“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推广”的原则,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工业企业质量水平、推动转型发展为目标,以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依托,扎实推动我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着力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工业经济体系和发展方式。 ——发展产业集群。到2020年,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在新材料、新能源、机械电子、精细化工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上取得成效。到2022年,全区优势产业集群能力显著增强,特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区域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其中电工电器、数控机床、稀有金属材料、储能材料等产业在全国占有一定地位。 ——增强创新能力。到2020年,规上工业实验及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重点领域和重点骨干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使用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重点产业高技术装备应用率显著提高。到2022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创新平台孵化能力显著增长,全区工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实现绿色发展。到2020年,全区重点产业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以及节能减排完成目标任务。在现有标准下,完成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到2022年,煤炭、电力、化工、冶金、有色等传统产业的循环化、绿色化、清洁化发展特征更加明显,加快形成绿色制造体系。 ——提升质量效益。到2020年,工业技改投资逐年增长,工业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企业利润稳定增长。到2022年,工业技改投资占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传统行业使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显著提高,产业结构趋于合理,质量效益大幅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工业生态基本形成。 实施十大行动 (一)实施工业企业对标行动 利用3年时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分行业引导鼓励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明确追赶企业,找差距、定目标,聚焦产品、装备、工艺、技术、管理、营销等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有针对性地改造提升。建立对标企业申报备案和综合评价机制,采取定量定性评估方式,对改造提升相应指标成效明显的对标企业,重点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各地及各工业园区要分类制定企业对标方案,健全对标跟进和支持体系,配套制定各项鼓励支持政策,动员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标工作。对年度企业对标完成率排名前列的工业园区,自治区工业园区资金将给予倾斜支持。(牵头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区〉)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 加快规上企业技术改造。利用5年时间,推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开展一轮技术改造。落实技术改造政策,加大贴息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运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出效益。依据《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建立全区技术改造项目库,每年滚动实施100个左右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分层次分别完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自治区技改贴息资金重点支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 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落实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实施现有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等装备技术的升级改造,建成一批节能环保改造升级示范项目,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将给予相应贴息支持。依法依规运用环保、安全、节能等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方式,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在煤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每年开展5个左右的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建设,到2020年建成绿色园区5个左右、绿色工厂20家左右。(牵头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国资委,各市、县〈区〉) (三)实施大企业培育行动 壮大工业企业规模。推动全区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规模双提升。健全自治区大企业培育机制,建立滚动培育大企业名录库,实施动态调整、分级入库、滚动培育,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贴息担保、电力直接交易等优惠政策资金优先支持入库企业,实行项目、资金、政策直报自治区的“直通车”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对开展兼并重组后新增产值和税收纳入我区统计的企业,按其并购产值增加部分给予奖励。每年统计年产值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对培育成效明显的地区和企业给予奖励。力争到2022年,产值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7家、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左右、过500亿元的企业达到1至3家,努力实现千亿元企业零的突破。(牵头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各市、县〈区〉) 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在细分行业特别是自治区重点发展的行业,每个行业选定3家左右企业建立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动态培育库,通过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支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强化行业地位。依托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的行业龙头企业,每年实施10项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生产。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5家(个)以上、自治区级30家(个)以上。到2022年,力争培育国家级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8家(个)以上、自治区级50家(个)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资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 (四)实施创新型企业快速增长行动 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精准支持、精准服务、精准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扩大国家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