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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 2019 年 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项目的通知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 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 号)和《自治区人民 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 意见》(宁政规发〔2018〕5 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工业互 联网形成发展新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发展,我厅现面向全 区公开征集 2019 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项目。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企业上云项目。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基础设施、 平台系统、业务应用等上云改造项目。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 设备、生产线、生产运营系统等数据链,促进制造资源、数据 资源等集成,挖掘和提升数据价值,促进企业间互联互通、产 - 2 - 业协同、资源共享,为工业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技术 支撑。 

(三)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基于工业互联网与企业 生产管理融合,实施智能化、绿色化、网络化、服务化、个性 化等改造,为企业带来新竞争优势,形成新业务、新模式、新 业态等创新应用项目。 

(四)工业互联网体验展示中心。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 企业上云、工业 APP 及应用场景等,展示工业互联网在工业领 域创新与应用优秀案例和解决方案,为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提 供成熟经验和可复制、可推广案例。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及其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 3 年内在工商、税务、环保、海关、银 行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报“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方向 的企业应为工业企业,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 网体验中心”方向的企业应为工业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 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等。

 (三)申报“企业上云”方向的企业,应符合《宁夏工业 企业上云认定标准》有关条件。 - 3 -         (四)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的企业,平台对外提 供服务的区内的工业企业、软件类企业不少于 10 家。 

(五)申报“工业互联网体验展示中心”方向的企业,体 验展示中心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能容纳 100 人以上同 时参观,展示内容应具有先进性、可复制推广,以区内应用案 例为主。            (六)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为 2017 年 9 月—2019 年 9 月期间投资建设,并已建设完成,具有较 好的应用效果。

 三、申报方式

 (一)请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经发局、开发区经发局负 责组织所在区域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初 审后,于 9 月 30 日前将项目推荐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版胶印 后一式三份),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 化推进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二)请各推荐单位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 认真组织初审工作,严禁做“二传手”,只收集不审核。我厅将 在专家评审环节,对各市推荐项目质量进行评估,相关结果计 入推荐成效名单,作为今后项目资金支持的参考依据。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 行评审,并依据《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 4 - 办法》等相关规定,按项目审核程序拟定 2019 年工业互联网 项目资金支持计划,报请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组织安排资 金支持。 

联系人:王 军 电 话:0951-6038039

 邮 箱: 875721415@qq.com 

附件:1.2019 年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书 

         2.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详细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 9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量:1844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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