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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碳足迹、厂区碳核查的情况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有关规定,我公司对产品碳足迹、厂区碳核查情况进行公示。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PAS2050标准,合成氨产品碳足迹为6.1016 tCO2/t。

根据《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标准,厂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3032683tCO2,其中燃料燃烧排放量为1511271.72 tCO2,CO2回收利用量为12437.81tCO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为2021197.58 tCO2,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量为-487348.12 t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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