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首批4项方法学正式发布!附造林碳汇方法学新变化

CCER首批4项方法学正式发布!附造林碳汇方法学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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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是指导特定领域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主要依据。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类社会主体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方法学,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按照方法学等核算核证后可以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

本次发布的4项方法学明确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适用条件、减排量核算方法、监测方法、审定与核查要点等。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各单位编制方法学建议的规范和引导,畅通方法学建议反映渠道,常态化开展方法学的评估、遴选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领域。


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等

4项方法学的通知

环办气候函〔2023〕343号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我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CCER-01-002-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4日


老版本造林碳汇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下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的碳汇造林项目活动(不包括竹子造林)的碳汇计量与监测。

新版本明确适合开发造林碳汇的项目类型包括乔木、竹子和灌木造林,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等造林,不包括经济林造林、非林地上的通道绿化、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绿化。

新增要求

1、项目单个地块土地连续面积不小于400㎡。对于2019 年(含)之前开始的项目,土地连续面积不小于667㎡。

2、项目不移除原有散生乔木和竹子,原有灌木和胸径小于2cm 的竹子的移除比例总计不超过项目边界内地表面积的20%。

修改部分

1、项目活动的土地要求由2005 年 2 月 16 日以来的无林地。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修改为项目土地在项目开始前至少三年为不符合森林定义的规划造林地;项目土地权属清晰,具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或具有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土地证、林权证。

2、项目活动的土地不属于湿地和有机土的范畴修改为项目土地不属于湿地。

3、土壤扰动面积比例不超过地表面积的 10%、且 20 年内不重复扰动修改为除项目开始时的整地和造林外,在计入期内不对土壤进行重复扰动。

4、项目活动不采取烧除的林地清理方式(炼山)以及其它人为火烧活动;修改为除对病(虫)原疫木进行必要的火烧外,项目不允许其它人为火烧活动。


来源:碳管家
日期:2023-10-25
阅读量: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