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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及《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75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办法(宁经信委科技发〔2018〕193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及配套办法(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至7月30日。意见请发送至邮箱510612378@qq.com或邮寄至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促进处,邮编750001,联系电话0951-6038560。

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附件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定性评价办法(修订稿)》

附件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定量评价办法(修订稿)》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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