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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选派人员 参加宁夏化工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厅内各相关处室、五市工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发局、平 罗县工信局及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 委、政府有关部署,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合作交流,不断提升我 区工业企业和工信系统负责人对化工行业绿色、安全、高效发 展及监控化学品工作的认识,推动全区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我厅决定在浙江省举办化工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高级研修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22 日,共 8 天,15 日报 到,22 日返程。 培训地点:杭州香树之家商务酒店(浙大紫金港校区店),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 800 号。 - 2 -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本次培训以专家授课为主,现场教学、座谈交流等形式为辅, 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化工行业绿色发展政策解读》《绿色化工技 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知识、经验与技巧》等。

三、培训人员 

(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处、技术 改造投资处、科技处、中小企业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创业 和融资服务处、大数据与软件产业处、军民结合推进处、经济 合作处、机关党委有关工作人员各 1 名。

 (二)五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平罗县工信部门行业管 理人员各 1 名。 

(三)宁夏能源协会(银川都市圈化工产业联盟秘书处) 工作人员及重点企业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共 32 名。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教学费,食宿费由全区非 公经济领域领军人才培训工程专项资金支付;往返交通费用由 学员本单位按标准报销。

(二)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因参训学员 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员自行承担。 (三)参训学员应认真做好培训准备,从推动工作出发, 带着问题学,积极交流发言。

(四)请参会人员于 9 月 23 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反馈至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化工处。

 联系人:安晓骥 

联系电话:0951-6038241(传真)

 邮箱:86828142@qq.com 

附件:1.培训班课程安排 

2.培训班报名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 9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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