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节能环保领域公用设施有偿服务的企业化经营法人。
通过项目融资、金融租赁等方式为其建设运营节能环保项目提供组合融资;以项目特许经营权或收费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以项目运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常见项目类型包括:公共供水、供气、集中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