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059-V01:使用燃料电池进行发电或产热
| 方法学名称: | 使用燃料电池进行发电或产热 |
| 适用环境: | 自愿减排方法学 |
| 编号: | CMS-059-V01 |
| 版本号: | 第一版 |
| 项目类别: | |
| 适用性: | 1、此类别包含利用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燃料电池技术进行废热发电的发电或产热形式。所发热量和/或电力将提供给现有或新增用户/设施来替代基准线中所使用的碳强度更高的化石燃料。 2、此类别也包括项目活动产生的电量提供给电网的情况。 3、此类别不适用于燃料电池产生的能量用于交通运输的情况。 4、项目活动产生并输送电量和/或蒸汽/热量到某设施或项目边界内的多个设施,其中只有原本能够产生能量的设施才可以因能量替代而申请温室气体减排。 5、地区或国家应具有充足可用的天然气。如,未来与项目活动规模相似的装机增容所需要的天然气不会因项目活动使用了天然气而受到天然气缺乏的限制。 6、依照小规模方法学通用指南中描述的程序,项目活动中燃料电池的寿命应是可得的。如果项目活动在计入期内涉及电池或其他部件的替代(熔化的碳酸盐、电极等),项目所使用燃料电池技术的效率或容量方面应不存在因替换导致的显著变化。 7、有关基准线设备剩余寿命的论证应满足小规模方法学通用指南中的要求。 8、仅适用于年减排量小于或等于60ktCO2e的减排措施。 |
| 减排原理: | 1、基准线排放 (1)发电产生的基准线排放应通过以下等式计算: BEy=EGy * EFCO2,elec,base 其中: BEy:在y年通过项目活动替代电量产生的基准线减排量(tCO2e/年) EGy:在y年项目活动提供的电量(MWh/年) EFCO2,elec,base:基准线化石燃料的CO2排放因子或电网排放因子(tCO2/MWh) 2、项目排放 PEy=PEnatualfeed+PEheat+PEelec |
| 检测参数: | 以下参数应进行监测: (1) 项目活动产生的电量和/或热量(MWh或TJ); (2) 在受纳设施处监测的电量和/或热量(MWh或TJ); (3) 在氢电厂中将被用作原料的天然气的量(kg-天然气); (4)在产热和/或发电过程中用到的辅助燃料的量; (5)天然气的组成将采用以下三种方法之一进行每月的测量和收集: (i) 供应商提供信息;或 (ii) 由独立的且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组成分析; (iii) 东道国的国家天然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规格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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