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045-V01:热电联产/三联产系统中的化石燃料转换
| 方法学名称: | 热电联产/三联产系统中的化石燃料转换 |
| 适用环境: | 自愿减排方法学 |
| 编号: | CMS-045-V01 |
| 版本号: | 第一版 |
| 项目类别: | |
| 适用性: | 1. 该方法学只适用于如下条件: (a)基准线情景包括:(i)如果项目情景是热电联产系统,则基准线情景同样为热电联产系统;( ii)如果项目情景是三联产系统,则基准线情景同样为三联产系统; (b)可以证明计入期各种运行条件下,项目设施的燃料输入效率导致的能源总输出高于或等于所选择的基准线设施燃料输入效率导致的能源总输出; (c)可以证明项目系统的燃料储运和项目系统其它辅助系统的特定能源消耗1低于或者不明显高于基准线系统的特定能源消耗(变化在每年10%以内,即项目辅助能源消耗不高于基准线辅助能源消耗的110%) (d)法规不要求使用低碳能源(例如,天然气或其他燃料)或限制热电联产/三联产系统中使用基准线燃料; (e)若项目活动安装使用制冷剂的制冷设备,该制冷剂不能有或仅能有可忽略的全球变暖潜能以及消耗臭氧潜能; (f)没有法规限制项目活动所使用的制冷剂; (g)项目活动生产的电,热和/或冷可配套自用和/或输出给电网; (h)可以实现:(i)项目情景下直接监测燃料消耗;(ii)记录项目和基准线燃料消耗系统的效率;(iii)记录基准线和项目情景下辅助设备燃料消耗。 2. 该方法学不包括多种化石燃料转换(例如,从高碳比例混合燃料转换为低碳比例混合燃料)。 3. 如果项目活动生产的电,热和/或冷输出给另一家工厂或售出给有购销合同的厂家,则以上厂家需要声明只有生产能源的厂家可以申报燃料转换产生的减排量。 4. 方法学不适用于工艺流程变化的项目。目的是排除影响项目活动所提供工艺过程其他特点的方案(不同于化石燃料替代)。 5. 方法学不适用于将基准线化石燃料转换为可再生生物质,生物燃料或可再生能源。 6. 燃料转换也会导致能效提高。该方法学不用于申请能效提高部分产生的减排信用。 7. 该项目活动不会增加现有热电联产/三联产系统的生命周期(即如果现有系统的生命周期短于计入期,则该方法学只适用到生命周期结束)。关于任何需要被替代的基准线设备的剩余生命周期的要求都在“小规模CDM方法学一般性指南”下进行描述。如果有工艺要素由于项目活动剩余生命周期增加,则该项目活动的计入期应限制为基准线设备预估的剩余生命周期,即没有该项目活动时,该工艺要素应该被替换的时间。 8. 该方法学只限于每年排放量少于或等于 60ktCO2e 的项目。 |
| 减排原理: | 减排机理 该方法学通过将热电联产/三联产系统中的高碳强度化石燃料(例如,燃油系统)转化为低碳强度化石燃料(例如,天然气系统),实现减排。 1.基准线排放 基准线排放由以下公式计算所得: BEy=FCPJ,y * NCVFF,PJ,y * EFFF,CO2,BL 其中: FCPJ,y=项目活动第 y 年总燃料消耗量(质量或体积单位) NCVFF,PJ,y=项目活动所使用化石燃料净热值(TJ/质量或体积单位) EFFF,CO2,BL=基准线活动化石燃料CO2排放因子(tCO2/TJ) 2.项目排放 项目排放来自当地热电联产/三联产系统中化石燃料消耗,计算如下: PEy=FCPJ,y * NCVFF,PJ,y * EFEFFF,CO2,PJ 其中: EFFF,CO2,PJ=项目活动项目燃料 CO2 排放因子(tCO2/TJ) NCVFF,PJ,y=项目活动所使用化石燃料净热值(TJ/质量或体积单位) 3.泄漏 如果项目活动设备是来自于其他项目活动,需要考虑泄漏。 4.减排量 项目活动减排量的计算是用基准线排放减去项目排放和泄漏排放,计算如下: ERy=BEy?PEy?LEy 其中: ERy=第y年的减排量(tCO2e) PEy=第y年的项目排放(tCO2e) LEy=第y年的泄漏排放(tCO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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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参数: | 需要监测的数据和参数如下: 1.FCPJ,y:第y年化石燃料消耗量 2.NCVFF,PJ,y:所使用化石燃料净热值 3.EFFF,CO2,PJ:所使用化石燃料排放因子 4.项目活动所产生的净电量 5.第y年项目活动产生的热能 7.项目活动第y年第h小时冷却器所产生的冷却水的质量流动速率 8.第y年第h小时项目制冷器进出水温差 9.第y年制热器所产生热水的质量流动速率 10.项目制热器进出水温差 11.温度 12.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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